1、气瓶的制造厂家是否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;
2、气瓶外表面的涂色是否是规定的淡酞蓝色;
3、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是否为右旋螺纹;
4、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,如有剩余压力则进行气体定性鉴别;
5、气瓶内外表面有无裂纹、严重腐蚀、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内;
7、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及符合规定要求;
8、瓶体、瓶阀等是否沾染油脂或其他;
9、瓶内是否有积水等。
以上任一项发现问题,都不得允许气瓶充装,而须对气瓶进行处置。
对应一定的充装温度,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充装压力进行充装,确保在气瓶工作温度60度时瓶内压力不**过气瓶许用压力。
气瓶运输装卸时,必须配戴好瓶帽、防震圈,轻装轻卸,严禁抛、滑、滚、碰;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车运输,也不得与任何易燃、易爆物质同车运输;夏季运输氧气瓶应避免爆晒。
对应一定的充装温度,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充装压力进行充装,确保在气瓶工作温度60度时瓶内压力不**过气瓶许用压力。
气瓶运输装卸时,必须配戴好瓶帽、防震圈,轻装轻卸,严禁抛、滑、滚、碰;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车运输,也不得与任何易燃、易爆物质同车运输;夏季运输氧气瓶应避免爆晒。
四、氧气瓶的安全使用
1、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体气瓶同室储存。氧气瓶储存室内严禁烟火。
2、氧气的防止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。采用氧火焰进行作业时,氧气瓶、溶解气瓶及焊(割)炬必须相互错开,氧气瓶与焊(割)炬明火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。操作中应防止回火,避免在氧气管路中混入气体。不得用氧气吹扫管路。
EPA协议:氧气混合物制成斯科特品牌EPA协议气体帮助您避免违规罚款和停机时间不准确的仪器校准结果。 液化空气集团的特种气体生产设施的注册EPA的协议燃气验证程序(PGVP)的参与者。 协议标准是双分析,并针对每个反应性组分,两个独立的分析被执行,并直接针对计量院标准进行分析以确定它们的浓度。 精度的证书设置有每个气缸。
CEM每日标准 作为制造氧气的混合气体CEM DAILY标准是在不需要使用EPA协议气体的应用,零容忍混合可作为我们的专有ACUBLEND。技术的结果,其结果是,多个气缸参展相同浓度可下令,限度地减少需要重新校准每次你变出一个汽缸的时间。
医用氧气瓶内气体置换完成后,*三次进气即进入正式医用氧充装状态。开启医用氧气瓶阀时应缓慢操作,并应注意医用氧气瓶内有无异常音响;在医用氧气瓶内气体压力达到充装压力(14.7±0.5 Mpa)的三分之一以前,应逐只检查医用氧气气瓶的瓶体温度是否大体一致,瓶阀的密封是否良好。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妥善处理;
2.3.3. 医用氧气气瓶的充装时间不应少于30min;
2.3. 医用氧气充装后的气瓶检查:
2.3.1. 医用氧气充装结束,将医用氧气实瓶移入检漏区内,用肥皂水对医用氧气瓶的瓶阀处逐支涂刷,发现有漏气的瓶将其移入不合格医用氧气瓶区作放空处理。
2.3.2.检漏合格的医用氧气气瓶,将已充气瓶置实瓶库待验区,请检化验,质量部按每百瓶抽二瓶的规则抽样,按国家医用氧气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,合格后,解除待验状态,进入医用氧气实瓶库合格区,同时,每瓶医用氧应附有质量部签发的合格证,合格证上应注明:品名、医用氧气生产企业名称、医用氧气生产批号、医用氧气生产日期、有效期、氧气数量、压力、执行标准